客户须知
以下十条法律声明,请客户仔细阅读:
1.客户送修硬盘内的数据,客户已经确认自己无法找回;
2.客户委托我公司对客户送修硬盘的数据尽量进行恢复,我公司对该数据能否恢复以及恢复的程度不做任何保证;
3.如果客户需要我公司对恢复成功后的数据进行备份,则我公司免费为客户保留备份三天;超过三天的,双方协商存储费用;如果客户不声明我公司对已恢复的数据进行备份保留,我公司将保留删除恢复成功的数据的自主权利;
4.我公司数据恢复成功后,客户认可后应按事先约定费用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付给我公司,逾期不取数据、后果自负;如果客户不拷贝任何我公司恢复的数据,则我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客户费用;无论客户拷贝部分或全部我公司恢复的数据,我公司都将收取事先约定的全部费用;
5.如客户送修硬盘是硬件故障并需要通过开盘处理进行恢复数据的,则维修所需备件可由客户提供,若客户不提供备件、而需要我公司提供的,则客户须承担我公司备件的费用;开盘数据恢复会导致故障硬盘及备件无法继续享受保修服务、导致故障硬盘与备用零件永久不能使用或使用不稳定;经开盘数据恢复,由于内部介质损坏严重或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、导致数据无法恢复或恢复不完整的,都属于开盘数据恢复中的正常情况;开盘数据恢复后,客户提供的备件退还给客户;
6.我公司在恢复过程中应保证客户硬盘内原始数据的安全性;但因无法排除在恢复过程中硬盘出现新的物理损坏的风险,一旦发生新的损坏,我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;
7.我公司数据恢复成功并通知客户后,客户应在规定期限内到我公司验证数据;我公司向客户演示恢复成功的数据,如果我公司不具有验证数据的环境,则此环境由客户自行携带;如果客户接收了我公司恢复的数据,则视为客户已认可了我公司的数据恢复服务;客户接收后的数据,我公司不负责客户接收后的数据的安全;
8.我公司进行数据恢复时,不负责所恢复硬盘内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;恢复操作系统和系统应用软件属于单独的合同需另行签订;
9.在我公司保留客户的送修硬盘期间,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遇到如水灾、火灾、地震、盗窃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料的事件所带来的意外损失,我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;
10.客户要求对恢复成功后的数据进行保密的,必须恢复前告知我公司,客户应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临时镜像硬盘;整个恢复过程客户必需现场监督,如果恢复的数据无客户所需数据,我公司将对临时镜像硬盘中的数据进行清零销毁;数据销毁后我公司将送修盘和客户提供的临时硬盘一并返还给客户,对清零销毁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